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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MN95顆粒物防護口罩使用方法

發(fā)表日期:2014-09-04    作者:3M口罩

  3MN95顆粒物防護口罩使用方法:

  1. 未按照本使用說明使用,或超出使用限制使用,和/或在接觸有害物過程中未一直佩戴,都會降低本產品的防護功能,并可能導致疾病和死亡。

  2. 在使用本產品用于職業(yè)性呼吸防護之前,應制定并執(zhí)行一個書面的呼吸保護計劃,該計劃在諸如培訓、適合性檢驗、醫(yī)學評估和適用的 OSHA 特殊物質規(guī)范等方面應符合 OSHA 29CFR 1910.134 或當地適用的法規(guī)與標準,滿足包括培訓和適合性檢驗的要求。在加拿大,應符合 CSA 標準 Z94.4 的規(guī)定,及其它適用的法規(guī)的要求。

  3. 危害人體健康的顆粒物包括那些不可見的物質。

  4. 使用中若感覺頭暈、惡心和其它任何不適,應立即離開危險區(qū)域,并尋求主管的幫助。5. 不使用時,應在無污染環(huán)境儲存口罩。

  6. 在每次使用前,應對口罩進行檢查以確保口罩處于完好狀態(tài)。檢查包括兩根頭帶、頭帶釘、鼻夾和鼻墊在內的所有部件是否有損壞的跡象。如果發(fā)現口罩有任何的損壞或部件缺失請立即廢棄使用。

  在每次使用前,應對過濾面罩進行檢查,除頭帶固定釘孔以外,確認在呼吸區(qū)沒有孔洞等破損,若因濾料撕裂或磨損導致頭帶固定釘孔擴大的現象,應視為破損。應立即更換破損的防護口罩。頭帶固定釘的釘孔并不影響 NIOSH 的認證。

  7. 遵照適用的法規(guī)和標準廢棄使用過的口罩。